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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证过期还不办?
当心狗被抓走还罚款
《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修正稿正酝酿
不规范养犬或终身禁养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法规的完善,规范养犬,养犬办证取得一定成效。遗憾的是,2008年至今,办理的7100多户养犬登记,已有部分犬证存在脱审情况。
11月20日,海口市公安局城警支队业务指导大队陈贵星教导员提醒广大养犬市民:请尽快检查自家犬只年审情况,确实由于疏忽脱审的,主动前来补审,可减轻或从轻处罚。否则,在下阶段的巡查中发现的脱审犬只将被直接没收,犬主将被处以罚款。
据记者了解,历时3年多的调研、修改,修订中的《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修正案已具雏形。海口城市养犬管理法规将更加完善,违规违法养犬人所面临的处罚,也将空前严厉。
□南国都市报记者 徐培培
脱审的狗狗快来“自首”
记者粗略统计,备受各方反感的传统养犬恶习包括:无证养犬、养犬证未年审;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问题;犬只随地便溺;犬只伤人,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随意遗弃犬只;违规进入禁入区、公共场所;携犬外出不束链等。
市民遇到类似问题,可以拨打110或属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要解决这些问题,养犬办证,办证年审,无疑是第一步,也是一切的基础。
数据显示,根据现有人口,按照国际惯例推算,海口建成区约有近10万只各类犬只。而受历史及其他原因影响,截至目前取得合法身份,办证的犬只有7100多只,仅占总量的7%。其中,这些犬只近半已处于脱审状态。而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无非是犬主“没时间”“忘记了”或抱着“不一定能查到我”的侥幸心理。海口警方明确表示,脱审的犬只,一被查实,立即罚款、没收。
“如果主人能带狗狗主动来补审,可依法减轻或从轻处罚。”陈教导员表示,“主动补审”目前是脱审狗狗的最佳选择。
巡查+回访将成常态化
最近一周时间,城警支队分别在海口万达广场、海口湾、江畔人家三个社区,开展城市养犬的宣传、巡查,以及流浪犬的收容工作。针对群众集中反映的省博物馆附近,违规遛犬行为突出一事,城警琼山大队在业务指导大队的现场指导下,联合辖区国兴派出所进行清查,4名涉案养犬人被下达限期整改通知,5名违规养犬人分别受到罚款处罚。
这样的巡查,将成为日后的工作常态。
被下达限期整改的,均为违规饲养烈性犬。接到整改通知的犬主,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处置,否则也将被没收和罚款。民警回访显示,一批收到整改通知的禁养犬主,已经自行处理,一批烈性犬、大型犬开始纷纷“逃离城市”。
新修订版养犬条例正酝酿
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了解到,海口已于2008年出台《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该条例的最新修订正在草拟。在此之前,市民发现养犬不文明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可拨打12345或110举报。
据了解,《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08年开始执行并取得较好成效,且针对后续养犬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于2012年进行个别条款的修改。
为加快修改完善《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稿(初稿)(以下简称《条例》),海口市公安局历时三年调研、修改,并征求了省众善协会、省小动保协会、法律界人士、宠物医院(商店)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召开调研会,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
海口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养犬管理不仅仅是警方一个部门的工作,犬只的出行、防疫,建成区的划定,犬只随地便溺等一系列问题,还涉及农业、规划以及环卫、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
条例修订版有更细化规定
细化各部门责任加强协同管理
起草中的《条例》修订稿(初稿)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财政局、规划委、农业主管部门、园林管理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环卫部门、住房、教育、价格、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养犬管理职责,强调镇(街)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养犬工作。
不规范养犬或将终身禁养
违规养犬将面临罚款、没收犬只,犬只伤人或产生其他社会问题的养犬人,还将承担民事、治安处罚,严重的或将触犯刑法。在此基础上,拟提出禁养“黑名单”概念。